急求吉财社200236号文件,谢谢!

冀劳社[2002]82号

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原行业整体企业、中央直属军工企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6号),我们制定了2002年调整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方案,已经省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解读,尽快抓好落实,务必在10年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各地要继续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新的拖欠。各市应在11.20前将基础养老金水平调整情况书面报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

2002年10月8日

河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6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范围和实施时间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06年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休职工,不含已执行冀劳社[2006 54 38+0]72号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和有正常业务支出的转制单位退休人员,下同)。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从2002年7月1开始。

二、一般调整标准

1、1993 12 31之前退休的,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2.10月份0994+65438 65438后退休的,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3.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增加10元。

第三,特殊群体的调整标准

1、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但未执行冀劳社[2006 54 38+0]72号文件规定的,在一般调整基数

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0元。

2、1949 10 10月1至1953 12月3 1、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3、军队离退休干部到企业,在普调的基础上,每月师级基本养老金1000元不增加,低于1000元的可增加55元,但增加后最高基本养老金为1000元;每月团级基础养老金达到或超过800元的不增加,低于800元的可增加50元,但增加后的基础养老金最高以800元为上限;营级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高于650元的,低于650元的可增加45元,但增加后的最高基本养老金以650元为上限;营级以下人员月基础养老金达到或高于600元的,600元以下可加发40元,但增加后的基础养老金最高以600元为上限。转业干部的军衔以调动时部队确定的军衔为准。

4、65438+65438 0954+65438 10月+0日参加工作,1983年9月9日改制前被评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985年改制后被评为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退休前在职。普调后,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超过600元,但没有增加,低于600元。

5.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将增加30元。

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退休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第四,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标准

1.退休人员享受特殊群体政策后,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高于300元的不增加,低于300元的可增加30元,但增加后基本养老金最高以300元为上限。

2.退休人员不执行优抚对象政策的,一般调整后达到或超过200元的,每月退休生活费不增加,低于200元的可增加20元,但增加后最高退休生活费以200元为上限。

动词 (verb的缩写)资金来源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主,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承担,困难市县由中央和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一定补助。补贴后仍有缺口的,各地要通过运用积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用自筹资金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不及物动词审批程序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审批应按照养老保险的统筹隶属关系进行。经企业初审后,将个人和单位审批表、花名册、公示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报送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七。其他问题

以上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不作为今后调整的依据,不涉及其他政治和生活待遇问题。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

关于调整2001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劳社[2002]25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直属有关部门,原行业统筹企业和中央直属军工企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1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3号),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01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65438+2000年2月31之前退休的人员(不包括按2004年12月15日第106号文件调整待遇的退休人员。(2001)纪老舍72号?下同)。

第二,调整标准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4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45元。

2.缴费年限满35年不满4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缴费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缴费年限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6.离职员工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三、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6月65438+7月1 . 0999至6月65438+2月31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65438元;10月1949至1至1953至2月底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1949 1至1949 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工资制度的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四、退休人员17%的工资补贴尚未核销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继续核销。但核销金额最多为本次增资的1/2,不能核销的部分继续保留。

五、原中国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起义军,基本养老金低于970元的,先调整到970元,再按上述标准调整。

6.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由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根据这一通知,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应主要通过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来解决。对困难市县和省,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一定补助。补贴后仍有资金缺口的,各市要通过运用积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筹集资金。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企业从原渠道支付。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于2002年4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各市、各部门调整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