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
1929大萧条和罗斯福新政改革大大增加了政府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加强了对金融体系的监管。新成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证券行业和市场:《格赖斯-斯蒂格尔法案》命令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业经营;商业银行不得跨州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监管条例还规定了银行存款利率的上限;成立了政府金融机构——房利美,专门提供低息住房融资,等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格局、竞争格局的深刻变化,1930年代出台的金融监管法规已经过时,僵化。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和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迅速主导了世界。不仅是以美英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都实行了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因此,放松对金融业的管制已成为一种全球趋势。
今天,由美国次贷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金融监管和创新的关注。很多学者把这次危机的根源归结为创新过度和监管不足,要求加强监管,限制创新。如果这个判断成立,那么严格的监管和对创新的限制是防止未来金融危机的自然答案。首先,危机暴露了美国监管体系的漏洞和问题。
这场危机在多大程度上是由过度的金融创新和监管失灵造成的,还需要更全面、更深入的研究,但毫无疑问,这场危机暴露了美国监管体系的诸多漏洞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金融监管体制分割导致监管盲区,协调困难。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由于分权和制衡在美国政治历史和文化中的特殊重要性,形成了高度分权的监督体系。商业银行的监管权分散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手中。美联储银行监管成员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局监管非成员银行,各州银行局负责监管各州银行。房利美和房地美在美国住房融资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由联邦住房融资局监管。专门从事抵押贷款的储蓄和贷款机构由储蓄和贷款监督局(OTS)监管。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抵押贷款经纪人不受任何监管。放宽美国抵押贷款标准;信用风险的失控导致了次贷发行的泛滥,这是酝酿这场金融危机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
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受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但投资银行从事的包括商品期货在内的许多衍生品受商品和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两大监管机构之间如何协调,一直很模糊。此外,自1990年代的金融“大爆炸”以来,新政以来主导美国金融结构的“格赖斯-斯蒂格尔法案”被废除,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日益渗透和重叠。如何协调美联储银行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关系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至于保险业,联邦政府根本不予理会,各州成为保险监管的主体。AIG集团是美国乃至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但并没有联邦或地方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监管AIG的母公司。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它是由一个与保险业务毫无关系的OTS监管的。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无序和碎片化由此可见一斑。
第三,巴塞尔资本标准存在缺陷。《巴塞尔协议》客观上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设立SIV,将业务转移到表外经营。巴塞尔资本标准重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但对流动性风险重视不够。对于依赖批发信贷市场的金融体系来说,流动性更为关键。贝尔斯登的倒闭不是因为资本或偿付能力不足,而是流动性问题。流动性不仅是短期资金和中长期资金,还有交易对手风险和杠杆率。
四是缺乏宏观、统一、审慎的监管。由于监管和行政的分离,一旦爆发系统性金融危机,并涉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媒体,将造成应对和处理系统性危机的许多困难。《熊家餐馆》·斯登事件给监管当局带来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流动性。作为最后贷款人,美联储认为金融机构太大而不能倒,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太密切而不能倒。即便如此,还是遭到了批评和质疑。比如,沃尔克公开质疑美联储“拯救”贝尔斯登的合法性,认为这背离了美联储法律赋予的权力。由于这种顾忌和其他原因,美联储和财政部不得不让雷曼兄弟破产。事实上,鲍尔森早在2006年底和2007年初就制定了金融监管改革蓝图,对这一混乱问题进行了诊断,并提出了以美联储为中心的宏观审慎监管概念。可惜保尔森的改革蓝图还在设计阶段,美国的金融危机就像火山一样突然爆发了。
第二,危机对金融监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场危机对金融监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包括:1。整合监管,促进统一监管和宏观监管的形成。2.提高资本要求,更加关注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3.推进信用衍生产品的集中交易、结算和监管。此外,改革还包括会计制度、市场化定价原则、信用评级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高管薪酬、对冲基金和PE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等诸多方面。
本质上,监管的必要性源于金融市场的内在失灵,包括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利益冲突等。这些失败对整个市场造成了潜在的伤害。历史经验表明,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缺陷,监管必须及时纠正市场。但实际上,监管或政府的失灵也是普遍存在的。欧洲和日本的监管政策通常比美国更严格、更全面,但却未能避免金融危机。日本遭受了十多年的金融危机。中国的行政监管并不松懈,但银行、证券、保险行业一度问题重重。
创新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金融创新在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加强和完善金融体系、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生产力水平、满足企业和家庭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国民福利的提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归根结底,金融创新是市场竞争、技术进步、全球化和放松管制的产物。只要这些基本力量全部或部分继续存在,创新就会继续存在。不能因为监管失误就否定创新,压制创新,压制竞争,压制金融发展,否则就是矫枉过正。监管绝不是把市场管死。相反,监管的合理目标是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市场和金融机构解决不了问题,监管者可能更加无能。我们不能指望监督的全能。第三,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可以从全球金融危机中吸取许多深刻而有益的教训,但我们不能因为这场危机而对未来的金融创新感到恐惧。事实上,美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世界上最发达、最成熟、最具创新性的体系。我们必须分析美国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监管的错位和失误,从而吸取教训,但不能因为监管的失误而否定创新。在古代,物物交换是最早的方式。后来货币的出现是一种金融创新,信用本身也是一种创新。中央银行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都是重要且必要的制度创新。创新是金融体系自身和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十年前,当中国开始进行商品房改革时,按揭和抵押贷款就出现了,当时,按揭是中国金融体系中的新产品,但众所周知,按揭为中国人民的福利和中国房地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引入证券市场后,大大提高了直接融资的比重,促进了我国企业融资和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对我国经济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不能把宝宝和洗澡水一起倒掉。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还有很多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美国可能有过度的金融创新,但总的来说,中国还是缺乏金融创新。美国的金融监管在某些方面可能过于宽松,但中国目前的监管制度总体上可能仍然过于严格、苛刻和僵化,严重抑制了金融创新,阻碍了金融市场的深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