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细描述中国金融体系的结构

根据我国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主要制度如下:

1,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主要区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是发行银行,不办理具体的存贷款业务;中国银行承担着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同的责任。

2.金融监管机构: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主要承担人民银行移交的银行业监管职能,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

3.国家外汇管理局:

成立于1979年3月13,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托管;1993年4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设立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管理外汇的行政机构。

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

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监督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发起并出资,为执行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开展融资和信贷活动的机构。

中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发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约束,受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指导。

6.商业金融机构:

中国的商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

7.银行业金融机构:

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租赁公司。

8.证券机构:

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这里所说的证券主要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存托凭证等有价证券。通过证券作为载体形式的直接融资,可以实现投融资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有效节约融资成本。

9.保险机构:

指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业务的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扩展数据:

1,清算和支付功能

随着经济货币化的深入,建立一个有效的、适应性强的交易和支付系统是基本需要。可靠的交易和支付系统应该是金融系统的基础设施。没有这个制度,高交易成本必然伴随着经济低效率。有效的支付系统是社会交易的必要条件。

交换制度的发展可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促进社会专业化的发展,这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进步。因此,现代支付体系和现代经济增长是相伴而生的。

2.融资功能

金融体系的融资功能包含两层含义。动员储蓄和提供流动性的手段。金融市场和银行中介可以有效地调动全社会的储蓄资源或改善金融资源的配置。

这使得初期投资的有效技术能够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在促进更有效地利用投资机会的同时,金融中介也可以为社会储户提供相对较高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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