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为什么要抓大放小?
国企改革似乎很好理解,既可以收缩战线,改变国有经济过度分配的局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和效益,又有助于缓解社会震荡,推动渐进式改革。因为毕竟国有中小企业一般资本的有机构成不高,而且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纺织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供、产、销都是区域性的,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相对较低,改革的影响相对较小,地方政府有较大的管理自主权,因此更容易改变。而且在放小的过程中扶小,形成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格局,无疑有助于提高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实践证明,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总体上是成功的,尽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经营不规范,部分国有资产流失,企业职工失业增加,甚至出现一些社会矛盾和冲突。有学者比较了634家国有企业在2002年私有化前后的利润、产出、负债率和生产率的差异,发现这些企业在私有化后的收入、实际销售额和生产率确实有所提高。针对2004年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讨论,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示,国有企业数量在减少,但资产质量在提高,竞争力在增强,经济效益在快速提高。这可以说是我们努力了很多年,想要追求的局面。李荣融提供的一组数据是,199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为23.8万户,2003年为15万户,下降了40%;1998和43110000年从业人员为7804万人,下降40%。实现利润1.98年21.4亿元,2003年4951亿元,增长22倍;企业资产总额,1998年为14.9万亿元,2003年为19.7万亿元,增长35%;国有企业净资产1998年为5.2万亿元,2003年为8.4万亿元,增长60%;2003年,国有资产收益率为5.9%。在经济学家张看来,“小规模”的成功是因为它不仅解决了企业制度中的激励机制问题,而且解决了企业制度中的经营者选择机制问题。以上分析表明,国企改革是好的,也是容易的,它释放了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市场竞争的局面,效率和效果的提高。必须充分肯定国企改革。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评价国企改革。
归纳起来,国企改革的理由是:第一,必须保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继续让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是所谓的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考虑。第二,从提高产业集中度进而提高产业竞争力的角度。产业集中度是指某一特定市场中少数几个最大的厂商(通常是前四、前五、前八)所占据的市场份额,是反映市场寡头垄断程度的指标。许多专家学者对我国产业集中度进行了研究,结论似乎是我国产业集中度低影响了产业竞争力。这样,“抓大”,重点培育实力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企业集团,似乎是必然的选择。第三,出于改革策略的考虑,先抓大放小似乎更有利于改革的推进。据经济学家郑路分析,大型国有企业有机资本构成高,生产经营活动社会化程度高,对整个国民经济影响较大。大型企业从业人员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变更难度较大。先抓大,放开小,可以避免大型国企在改制过程中资产大量流失,以大型国企为主的国家税源可以保持稳定增长,使政府能够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国企改革可能有一些原因,但据笔者了解,恐怕主要是以上三个方面。如何看待这些原因,如何评价国企改革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思考。
先说第三个原因。从减少社会震荡、促进改革顺利进行的角度来看,先抓大放小,为整体改革创造条件,再改大放大,是合适可行的。也就是说,抓大不是抓着不放,是暂时的,而是为改变大的,放下小的创造条件。抓大的只能是权宜之计。抓大放小只能算是国企改革过程中一段时间内要坚持的方针,而不是长期方针。
我们再来看第二个原因,就是从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竞争力的角度,要抓大的。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基于这种考虑,至少有两种方式可以成就伟大。一是鼓励和支持非国有中小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和组织创新做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子通信、计算机、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些企业,如联想、TCL、海尔、华为等。它们的出现不仅提高了其所在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也提高了中国在这些行业的竞争力。二是扩大国有企业。对此,我们长期的做法是用行政手段搞“牵线搭桥”。于是就形成了一些规模大、效率低的“泥巨人”,甚至把原来的好企业也拖垮了。实践反复证明,通过政府主导和行政手段扩张国有企业,并不能达到优化结构的目的。相反,有可能因为加强行政控制而使企业的整体状况恶化,阻碍经济改革的进程。所以我们可以说,用行政手段抓大型国企是不成功的。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也开始尝试用市场的方式来抓住大企业,即依托经过初步改革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转让股权或并购,实现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这样就出现了一些效果不错的例子,比如康佳、华远。实践证明,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的市场机制形成的大公司、大企业效率和效益提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它不仅提高了企业自身的效率和效益,而且促进了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需要指出的是,用市场的方式去俘获大型国企,在中国才初见成效。目前大公司、大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力、电网、中国电信等,都表现出了较高的回报率,主要是通过占据垄断地位来获取垄断利润,其竞争力有待市场和时间的检验。而且,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从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的长期趋势来分析,要想提高产业集中度,从而提高产业竞争力,恐怕主要还是依靠非国有资本和大型非国有公司、企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国企改革恐怕只能是一种过渡措施,而不是长久之策。
最后分析第一个原因,即从维护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角度抓大型国有企业。主流观点是让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领域占据主导地位。需要国有经济控股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资委近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将国家控制的行业界定为军工、电网、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七大行业。评选标准为“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骨干企业”。这个理由看起来无懈可击,尤其是上升到思想层面,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不再追问。但基于学术自由的理念,说者无罪,听者被警告,笔者认为这个理由还是值得进一步推敲的。早在1996,笔者就曾在《经济新闻》和《贵州日报》上撰文,按照对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一贯认识,从我国发达国家和发达省份的实践、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本质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所有制结构调整“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民营经济为主导”的思路。尽管这一命题与主流观点明显不同,并受到许多人的批评,但笔者仍然认为,按照效率和公平的标准,上述命题仍然是站得住脚的,难以被推翻。最近看到经济学家许小年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分析了国家控制的七个行业,深化和加强了作者的认识。按照许小年教授的观点,在国家控股的上述六个标准中,只有公共品有严格的经济学定义,其他的都是主观武断的。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通常存在的外部性使得政府干预其供给相对充分。按照这个标准,除了电信中的电网、通信物理网、民航中的机场、航运中的港口、码头、航道属于公共产品和外部性,政府可以干预它们的供给,也可以在供给效率优于民间资本时持股,其他行业没有充分的理由国家控股。界定政府职能的依据不是行业名称,也不是行业的技术属性,更不是一般的“国民经济命脉”或“支柱产业”,而是产品和服务的特性,是对市场的补充。在市场经济中,所有的政府运作都应该是微利或亏损的,赚钱的都应该交给市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不能也不应该是保值增值,而是实现政府的社会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政府职能之间存在根本冲突。许小年教授还利用2005年a股上市公司和部分h股上市公司的数据,计算了七大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毛利率。结果显示,除发电、石油加工和航空外,其他行业的毛利率明显高于被普遍视为暴利的房地产行业,后者2005年的毛利率为35.3%。数据表明,政府要么进入了一个市场仍然有效的行业,要么增加资产的冲动已经超越了克服市场失灵的最初目标。从许小年教授的分析可以推断,多年来制约民间资本和非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政府出于上述第一个原因而实行的垄断。政府行业的这种垄断无疑对竞争及其效率是有害的。据我所知,赞同上述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在年初的地方“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和委员严厉批评了政府推动的行业垄断的弊端。从这个角度来说,抓大不能成为垄断的理由。抓大不是为了变大,抓大不是为了放大。打破垄断,做大应该是下一步国企改革的趋势。
综上所述,我们的观点是,国企改革抓大放小的方针不能固化和延长。抓大不应该是抓大不改。当前抓大,是为今后扩大和改革创造条件;放下不代表放下。放下之后,我们需要帮助它,让它发展壮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从中长期来看,国企改革似乎应该改大扶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