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公司和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两家公司是否作为联合体投标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如果联合体投标,将作为投标人一起投标。根据《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货物进行投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个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型号商品的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如果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分包供货合同的非主体部分,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

补充资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投标清单;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说明;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投标保证金;相关资质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协议后,不得以各自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同一项目。否则作废。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替换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如果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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