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消公示后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在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并完成手续后,需要进行公告。公示期过后,公司将正式注销。那么你知道公司取消公示后需要哪些手续吗?为了帮助你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公司取消公示后需要什么手续?

公示期过后,你公司将正式注销,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公司注销流程:

(1)先从国税领取表格:按照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清发票、缴纳税款后,收回国税登记证,并给你一张国税登记注销通知书。

(2)从国税拿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从地税拿表格,缴税后会收回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从地税给你一张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采取两次通知,注销银行账户。

(4)拿着通知去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登报公告,取消登报公告需去当地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

二、注册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署);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确认备案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名,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应当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会主席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的部门提交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提交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