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40%股份的权利是什么?
法律分析:持有公司40%的股份,是公司的大股东。根据国际惯例的公司法,股东享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成正比,持有的股份或出资越多,享有的表决权越大。法律上,股东大会上持有股份最多的股东的意志被推定为公司的意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其独立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作出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八)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九)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解散。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前款所列事项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