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社保赔偿后还能找公司赔偿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相关项目,依法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法》规定的全部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工伤职工伤残评定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经过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去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并报经办机构批准的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残疾职工的月伤残津贴;(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