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正式发布《办法》,强化理财公司受托管理责任

8月25日,银监会正式发布《财富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财富管理公司对所有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价。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

2022年4月29日至5月2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主要吸收采纳了三点建议:一是根据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一致性原则,结合理财业务特点,细化相关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风险准备金等管理规定和具体操作要求;三是对部分表述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上述负责人指出,《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行业对标、风险底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项原则,有利于推动同类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标准的统一,增强财富管理公司的法治合规理念,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促进财富管理行业良好发展生态的形成。

“全新开始”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理财公司正处于‘零起步’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构建适合自身业务规模、特点和风险状况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为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资料显示,自2018年2月《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已有30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其中28家获准开业。截至2022年6月末,银行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总余额为29.1万亿元。其中,理财公司产品余额为19.1万亿元。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指出,与公募基金等资产管理机构相比,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治理环境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资产管理机构,理财子公司有必要尽快构建全面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该负责人表示。

强化理财公司的受托管理责任

《办法》要求理财公司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第一,加强产品设计和时长管理。要求理财产品发行前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持续跟踪各产品风险监控指标变化,开展压力测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是加强理财业务的账户管理。要求完整准确获取投资人身份信息,为投资人开立理财账户。理财资金的归集、收付、划转等所有流程均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清算结算渠道办理,理财产品的销售信息和数据交换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及其他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平台进行。每款理财产品都设置了投资账户,更好地跟踪资金的投向,实行“三令管理”。

三是完善投资交易体系。要求合理划分投资决策权限,建立投资决策授权的持续评估和反馈机制。明确不同类型资产投资的审核标准、决策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和投后管理要求。完善交易全流程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和控制相关风险。

第四,对重要岗位的关键人员实施全方位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不相容岗位分离措施,强调使用统一的管理沟通工具进行投资交易并监控留痕。

第五,加强与母行的风险隔离。要求理财公司独立审批每一笔投资,做出投资决策。全面准确地识别关联方,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对重大关联交易设定合理审慎的标准。

推动同类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标准的统一。

北京大学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玉振指出,财富管理公司行业整体处于“新生期”,其组织架构和业务特点与传统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很大不同。监管部门出台相关监管措施,有利于推动财富管理公司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内控标准。

华夏财富管理总裁袁志宏也对证券时报·中国记者表示:“理财子公司成立时间尚短,仍需充分借鉴国内外资产管理行业良好的实践经验。”

对此,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办法》充分对标国内外资产管理行业良好监管实践,结合财富管理公司特点细化相关要求。

首先是设立首席合规官。负责审查、监督和检查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并可直接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以更好地发挥其监督和制衡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建立人员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明确投资者和交易者名单。公示投资人从业信息、关联交易信息、托管人信息等。在理财公司官网或者中国理财网上。

三是加强交易监测、预警和反馈。实施公平交易和异常交易监控系统,主动识别和防范风险。实行集中交易和交易记录制度,确保投资与交易分离,交易信息可追溯、可核查。

四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信息隔离制度,加强信息隔离,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传播和使用。依法处理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

理财公司是做什么的?

银监会指出,对于不符合《办法》要求的,理财子公司应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理财公司应在过渡期结束前,按照《办法》的要求,将内控自评报告逐一报送银监会相关监管部门,确保《办法》的规定内化为自身制度和操作规范。”。

袁志宏告诉记者,在《办法》征求意见期间,华夏理财对公司内控管理现状进行了梳理,发现公司在内控责任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在内部控制活动方面,需要进一步优化和重构公司的业务体系;在内控方面,要进一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治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内控监督,全面评价内控有效性。

银监会指出,《办法》与《资产管理新规》、《财务管理新规》、《财务管理公司办法》一起,构成了财务管理公司内控管理的根本遵循。这也意味着,在大资管的格局下,监管标准将更加统一,银行理财业务等细分行业也将更加规范运作。

袁志宏表示,理财子公司在与同业比较的基础上,也要坚持理财业务的稳健性质,规范理财业务的操作流程,建立顺畅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金融科技对业务发展的赋能,实现系统化运营和精细化管控,发挥理财公司的差异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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