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率风险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一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一)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已批未建、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措施推进建设和上市,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要适当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二)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机。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内,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中小套型邢弢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 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中,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住房邢弢结构比例的控制性质。 房价高、上涨快、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城市,要切实扩大上述五类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和比例。要加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审批效率。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对需要办理农用地征转用手续的,要加快审批工作,确保土地供应计划落实。
第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
(3)加强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实施。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同时,要严格管理二套房购房贷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使用贷款购房并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住房的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严格按照风险设定贷款利率。
(四)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家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和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同时,要加快研究和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第三,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
(五)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坚持公平有序竞争,严格执行信贷标准。要严格落实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测,防止信贷资金非法进入房地产市场,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市场。
(6)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囤地囤房、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安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收取土地出让价款,深化合同执行监管,加强闲置土地查处,严厉查处违法用地、囤积居奇和投机倒把行为。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价格欺诈、哄抬房价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国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大型国有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地价、地价款支付、合同约定开发期限、企业闲置土地等因素,合理确定供地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办法。对拖欠土地价款和违反合同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严格控制商品房项目单笔土地出让面积。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最小套数,不得层层、分单位办理预售许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示全部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销售。进一步建立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8)加强市场监测。地方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提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第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9)力争到2065.438+02年底,基本解决1540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各地要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改建和政府购买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加快建设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同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适当增加试点户数。
(十)中央财政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补助标准,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资金发放方式,调动地方积极性,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资金落实。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提供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
动词 (verb的缩写)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
(十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地要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认真落实差别化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纠正越权减免税等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符的规定。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房地产,要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投资购房、增加有效供给和完善相关政策的原则,加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力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重点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进行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加大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