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分公司和事业部形式的比较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拥有自己的全部财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子公司的形式可以隔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母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也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只能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分公司形式有利于企业对外经营和品牌建设,管理成本低,资源利用效率高。注册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可以根据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各项经营资质直接开展业务,不办理对外投资审批手续,不单独设立劳动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监事会。
事业部是指以某个产品、区域或客户为基础,将相关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部门组合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的组织结构。表现为在总公司领导下建立多个事业部和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