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不允许你担任财务、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况。

想报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定想了解《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不做财务和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况》。详情请查看证考频道为您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财务顾问业务的概念及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并购财务咨询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负债、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并购交易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咨询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财务咨询业务。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核查委托人的申请文件,出具专业意见,并保证所出具意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财务顾问的委托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配合财务顾问履行职责,向财务顾问提供有关文件和其他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隐瞒或者作虚假报告。

财务顾问在履行职责时,不能减轻或免除客户、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字人的责任。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财务顾问实施资格许可管理,并对负责并购重组的财务顾问及其签字人(以下简称“财务顾问保荐人”)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财务顾问及其保荐人进行自律管理。

(二)证券公司从事财务咨询业务的条件

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咨询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3)建立完善的尽职调查体系,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核心机制。

(4)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须有不少于5名财务顾问。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证券公司申请经营财务咨询业务提交的文件。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咨询机构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咨询业务资格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和章程复印件。

(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和并购重组业务负责人简历。

(四)符合规定条件的财务顾问发起人的证明材料。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6)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包括公司风险控制、内部隔离制度、核心部门人员名单以及最近三年的工作经历。

(七)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8)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证券公司不得担任财务顾问业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咨询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1)最近24个月内有违背诚信的不良记录。

(二)最近24个月内因违反行业规范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惩戒。

(三)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经营正在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