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申请设立财务公司需要什么资质和条件?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五条-第10条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亿元,由财政部拨付。(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财政部批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设行长65,438+0人,副行长若干人。总统和副总统由国务院任命。行长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任职资格审查。(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参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设立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 (一)符合最低注册资本。(二)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四)具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价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