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缴纳什么税?
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个人投资者向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未归还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未偿还的贷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息分配,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个人投资者向其投资企业借款,超过1年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纳税。综上所述,向公司借款的股东,按照规定应该缴纳个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一条。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如何处理资金用于支付自己、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的消费支出和购买家庭财产的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使用企业资金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和购买汽车、房屋等财产性支出,视同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核算。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支出和购买汽车、房屋等财产性支出,视同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息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