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的意义是什么?创业公司IPO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这个词可能大家都不陌生:就算是坐在烧烤摊上的大哥,开心的时候也可能会跟你说说话。今天就来说说IPO。
首次公开募股,英文缩写是IPO。
IPO和上市往往是紧密相连的。特别是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前必须公开发行,没有公开发行的企业不能上市,所以两者几乎是捆绑在一起的。但从法律上讲,这还是两个环节,先公开发行,后上市。
与上市不同的是,直接将公司股票拿到深交所、上交所等交易场所直接公开交易和出售;IPO是指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出售其股份(IPO): IPO即发行,即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增发部分股份。
可以看出,对于创业者来说,有IDEA,有投资人,有天使轮,有A轮,有B轮,有C轮...各种融资;但是,只有到了IPO的时候,几乎是成功的。
这个时候,创业者就不需要求爷爷告奶奶去见风险投资人了,终于可以骄傲地面对社会,公开告诉老百姓,“我牛逼了,来买我的股票。”
所以上市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操作(比如另辟蹊径去海外),但是到了IPO,尤其是国内IPO,创业者肯定打得跟打了鸡血一样。
但按照《基本法》规定,IPO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上会、核查、反馈会、预披露、初审会、发行会、密封、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环节。,不同的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过程看起来让人觉得很大,怎么会觉得比创业本身还麻烦?
所以重点是,有捷径吗?
答案是肯定的。
找专业的咨询机构指导过程,虽然贵,但是有省心省力的好处。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靠政策。
65438+2006年9月,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扶贫战略的意见》,明确为贫困地区企业开辟IPO、新三板挂牌、并购重组等绿色通道。在证监会的“IPO扶贫”政策中,除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在贫困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满三年并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外,另一个可以享受“IPO扶贫”绿色通道政策的企业是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缴纳所得税不少于2000万元并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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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6月5438+10月以来,已有多家新三板公司宣布变更注册地址,搬到贫困县,以便享受IPO绿色通道。
就在前两天,国务院扶贫办宣布部分“贫困县”摘帽!
虽然我们在这里享受了绿色通道缩短排队时间,但是IPO申请还没有通过,我们实际上已经脱贫,不再享受“贫困县”的政策倾斜了!
更尴尬的是,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由原住所洛阳市迁至河南省兰考县。”但在宣布搬迁完成后没多久,兰考县就退出了贫困县行列。
不知道这家公司的CEO是什么心情?......
只能说这条路有风险,需要慎重考虑。......
在奇迹的眼里,
世界每分钟都在变化。
用奇迹换个角度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