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员工购买产品违法吗?
公司产品滞销造成营收压力,要求员工购买公司产品。此时,员工的身份从工人变成了消费者,而企业的身份则变成了经营者。如果员工不愿意购买,有的公司会以辞退或者扣发工资相威胁,这是一种强制交易。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辞退员工、克扣工资的条件有严格限制。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失职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劳动者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企业制定自己的“家规”,并将其置于法律之上。这是对国家法律的“家规”替代,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该条例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企业给员工发工资,却要求员工用工资购买企业产品,这其实是变相的实物支付,而不是货币支付。比如有些产品有特定的消费者,员工没有消费需求,让员工用自己的劳动收入去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这就违反了工资不能用实物代替的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时,必须及时修复。
3.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停工期间,必须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为完成国防应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中安排的其他应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农副产品的收购、运输和加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隐瞒、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依法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宣告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或者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