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法院会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会强制执行吗?

可能不会强制执行,但通常会有以下处理情况:

(1)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清偿债务。

债务应该还清。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绝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有两种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一种是无力偿还。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执行人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不偿还借款,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债务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取得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三)为企业的,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未用于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的程序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进行平均补偿,使债务人免除其他不能清偿的债务,法院宣布破产解散。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是部分消灭债务,免除人债务,部分消灭债务,免除全部债务的,免除债权人部分债务。例如,债务人B欠债权人A贷款654.38+0万元,甲方通知乙方还款80万元,免除20万元。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无需履行,未免除的部分仍需履行。债权人被免除所有债务。如服装加工部门向服装定作方表示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则所有债务无需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在债务完全免除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务凭证。

第二,免除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对方的债务,相当于放弃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时,从属于债权、利息权、违约金请求权的权利也消灭。比如,如果A免除了B的债务,C为B提供履约担保的责任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必然一起消灭。但是,如果被担保债务被免除,被担保债务的存在不受影响。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并不意味着乙免除了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免除债务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债权人A将其对债务人B的债权让给了C,如果A免除了B的债务,C对A的质权就不复存在,有损C的利益。因此,在债权上设定了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以对抗被担保方。

以上是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审理解决。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