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
公司法律顾问:公司治理结构与控制权
公司控制权三个核心的股权比例分别为67%、51%和34%。
1,67%,绝对控制
67%:拥有绝对控制权,占三分之二。它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有权修改章程、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章程可以在合同法和公司法之外约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51%:相对控制权
51%:拥有相对控制权,占比过半。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表决和控制公司的重大决策,如设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等。
3.34%:一票否决
34%:拥有一票否决权:占三分之一以上。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对股东大会的决定有直接否决权。这个相对设定为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