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如下:
65,438+0.注册资本不低于65,438+0亿元,股东必须以现金出资;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专业人员;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543.8+0亿元,股东必须以现金出资,境外股东以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有不少于65,438+05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与业务有关的设施;
(六)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和岗位;
(七)具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监督、审计、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
(八)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