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一般民事责任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者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2)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股东,通常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应对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常见情况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未如期履行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与已按计划或者按照发起人协议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滥用股东身份?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职权?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债务。
4.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与其他单位有关联,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有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高级管理人员之一的,在下列情况下,从公司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1)挪用公司资金。
(二)公司资金应当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他人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商业机会,为自己经营与公司或者他人类似的业务。
(6)维护他人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佣金。
(7)擅自泄露公司秘密。
二。行政和刑事责任
(1)当行政和刑事责任交叉时: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责任外,还可能受到行政处分(一般为国有企业)和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公司刑事责任:
1.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公司向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欺诈行为。
3.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或隐藏资产以逃避债务。
4.公司解散或者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
5.公司因变更或终止未及时申请登记及变更公告,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其他共同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本人或公司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如果通常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多数情况下,这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处罚单位,还处以罚金。很多时候会追究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采取单罚双罚制,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个人责任。对负责人和负责人,以及一些顶风作案的单位,要追究单位和负责人和负责人的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大多是企业事务的负责人,所以一旦构成单位犯罪,就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