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可以兼任吗?
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不得兼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按一定比例组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除非能证明对公司的行为不知情,否则可能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自己的财产为限对外负责偿还。但是,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虚构出资、逃避出资、隐匿、转移资产或者未经清算而处分财产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在刑法规定的一些犯罪中,除了处罚单位外,还可能追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经济犯罪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但如果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而未能制止,或者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对公司的异常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二名监事。
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提名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