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模式简介

设立有限公司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一)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发起人以外的任何人募集资金设立公司。

1.发起设立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足额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认股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载明认股人的姓名、住所、认购的股份数、应付股份数和出资方式,并由认股人填写和签名。认购一旦完成并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发起人缴足股份。发起人认购股份后,约定一次性缴纳的,应当立即缴纳全部出资额;分期付款的,第一期应立即支付。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四)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提交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公告。

(二)要约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的一部分,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公司。

1.公开募集设立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告招股说明书并进行认购。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发行的无记名股票总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发行的起止时间及认购人逾期未募足股份可以退股的说明。

(三)签订承销协议和募集股份协议。保荐人与证券公司就承销方式、数量、起止日期、承销费用的计算和支付等具体事项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应当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4)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通常被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构。发起人应当在发行的股份缴足后30日内主持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和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的职权包括: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章程;

③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⑤审核公司的设立费用;

⑥审核发起人用于抵股的财产的定价;

⑦因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设立登记和公告。募集设立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后30日内,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⑦公司住所证明。其中,以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设立公司的条件(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二人以上但不超过二百人发起,且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这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可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两人。但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比有限责任公司高得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全额支付。在未缴足股款之前,不得向他人出售股份。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公司设立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载明公司设立条件。

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2至200名发起人和至少两名股东。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也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章程和场所,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公司的所有行为都将受到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发起式是指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