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平还是不公平?

不公平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违反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等价交换原则的交易,其结果侵害了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注册会计师必须警惕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不公平关联交易的动机和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控股股东利用不公平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向上市公司“输送”利润。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增发股票、上市交易和债券等。

都需要达到一定的利润指标。为了帮助上市公司获得融资资格或摆脱“ST”、“PT”的标签,控股股东往往通过与上市公司的一系列不公平交易,达到为后者“输血”的目的。采用的主要手段包括:

以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购买、出售或转让资产;关联企业之间或最终通过第三方与关联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人为抬高上市公司销售额和利润;以委托经营或委托运作的方式收取固定回报;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分摊相同的费用来调整利润。

控股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无偿拖欠上市公司货款。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发行和配股募集的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的用途使用。但现实情况是,这些资金往往被控股公司挪作他用。上市公司成了母公司的“提款机”,成了母公司从股市融资的工具。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中,母公司拖欠上市公司货款而不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情况也非常严重。

控股股东往往利用手中的控制权,通过一条地下通道(即“隧道”),将资产和利润从上市公司转移出去,最终“掏空”上市公司。

主要手段包括:高价出售原材料给公司,低价购买其产品;利用关联交易异常定价的最初动机是在不合理的商标等无形资产向上市公司收费时避税。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定价避税,一方面利用不同企业和地区税率和减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

转让给低税率或减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整个集团的税负。上市公司不公平关联交易的经济后果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不公平关联交易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和诚信原则,主要后果如下:

(一)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对于利益输送型关联交易,虽然能够使上市公司在某一阶段创造或保持较好的经营业绩,但中小股东似乎也从中享受到了额外的利益。但也使得上市公司失去市场独立性,过于依赖关联企业的支持,上市公司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不断减弱甚至最终丧失。当大股东无力自保,挟持上市公司时,上市公司业绩随时可能陷入低谷,甚至出现大幅亏损。更为严重的是,当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大量资金,拖欠货款,利用劣质资产在上市公司套现,转移上市公司利润时,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致命打击。

(2)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不大,他们的利益也是最脆弱的。比如上市公司母公司利用其融资套现,募集资金后再通过关联交易将资金转出上市公司;又如,母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而不管这些资产是否对其有利;再比如,上市公司为了保证股份分配,通过虚假销售、虚增利润等手段捏造业绩,这是对小股东的欺骗和侵害。

(3)不公平关联交易可能侵害债权人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其资产是承担对外责任的唯一保障。如果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交易侵吞公司资产或利用公司为其债务担保,会使公司资产减少或处于高风险状态,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保障。

(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原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并上市后,保留了大量非流通国有股。在企业重组和并购的浪潮中,国有股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在一些产权转让交易中,价格明显过低,会明显损害国家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此外,一些国企作为控股股东,为了包装上市公司,提升业绩,不惜牺牲自身利益,与上市公司进行输血式关联交易,间接损害国家利益。

(五)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

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是企业避税的常用手段。如果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从高税收企业转移到低税收企业,将保证集团整体税收最低。这种行为无疑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制度。

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的。

(六)危害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关联交易是一把“双刃剑”。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会损害国家、中小股东、债权人和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尤为重要的是,如果任由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滋生蔓延,势必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扰乱市场秩序。如果投资者受到伤害,失去信心,资本市场的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极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