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开立银行账户

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的步骤如下:

1.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章程到银行;

2.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向公司提交五个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4.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

5.银行将资料提交央行审核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

6.央行批准后,银行发放开户许可证;

7.领取银行收条卡、u盾等开户资料;

8.完成账户存款等操作。

公司开户的基本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公司正式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公司的合法性;

2.公司章程:银行可要求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股东结构;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确认其代表公司开户的资格;

4.公司印鉴卡和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章等。,用于开户及后续银行操作;

5.开户申请:银行会提供开户模板,公司需要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6.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规定开户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应提供相关决议文件。

综上所述,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包括携带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到银行,提供法人和股东身份证明,提交全套公司印章,相关文件签字盖章,等待央行审核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后获取开户许可证和银行信息,完成首笔存款等后续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2款

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申请单位卡。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文章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存款人以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公司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者经营者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应当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为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