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企来说,是否迫切需要问一下中国1996年以来的增长动力和转型?

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工业革命以来现代经济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发展过程。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早期工业革命的推动下,已经从中世纪的封建经济体制逐步过渡到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一过程中,虽然不同国家因历史背景不同而表现出转型的差异,比如因国家干预程度的不同而存在所谓“美国式道路”和“德国式道路”的区分,但总体而言,自由企业制度和倡导自由竞争、抵制过度国家干预的意识形态占主流,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具有“自然发展”的特征。十月革命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批相继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早期都采取计划经济体制。其中一些国家,如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以前已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另一些国家,如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只在局部地区有所发展,但在更大范围内处于萌芽状态。在实行计划经济的早中期,这些国家都曾经历过工业和经济的高增长,但体制内难以克服的矛盾最终促使这些国家以不同的方式开始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型”。

在“自然发达”国家,市场扩张呈现出从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轨迹。

虽然服务于生产的金融体系也在发展,但证券市场的兴起和大规模发展是由大量融资和企业间的并购需求直接刺激的。作为一个“转型”国家,我们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化的工业基础,在某些领域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可以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抗衡。工厂制度不仅建立,而且有比较系统的管理制度。与“自然发展”不同的是,这些工厂并不是在市场扩张的刺激下成长起来的,而是主要依靠政府的规划。所以,他们是“工厂”而不是“企业”。在这样的起点上,如何实现这些工厂的市场化“转型”,在“转型”中采用什么样的顺序和逻辑,成为我们面临的问题。

无论在理论和政策上采取什么“论调”,中国国企改革其实从一开始就是“市场化”的。改革之初,企业无法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什么价格销售。国家计划被认为是企业制度中的一个重大缺陷,需要改变,因此要求企业“面向市场组织生产”。企业首先进入商品市场,在商品市场中,首先进入消费品市场。价格改革成为20世纪80年代经济改革的焦点并非偶然。首先,大多数消费品的价格放开了。然后通过“双轨制”的组合,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放开了大部分投资品的价格。中国的国有企业首先经历了商品市场竞争的洗礼,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

1,明确并初步学会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2.刺激了供给的增加和买方市场的形成。

3.产品和企业的分化加快,出现了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

4.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企业家。

总之,一段时间以来商品市场的发展,使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都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完全依靠国家吃饭、维持生计的企业很少(虽然不能说没有)。对于国企改革来说,商品市场带来的变化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这里我们关注的是上面提到的市场发展顺序。理论上可以假设资本市场先于商品市场发展,或者两者同步推进,但资本市场的经营者很快就会发现,企业不会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和销售产品,他们不知道哪些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并盈利,成为主导企业,谁会在企业重组中兼并谁,谁是真正的企业家而不是假企业家。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能有什么样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

在商品市场取得巨大进步,解决了一些问题的同时,它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这些问题有的是植根于传统体制的老问题,在新形势下趋于清晰尖锐,有的是商品市场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总的来说,集中表现在几个重要矛盾上。

第一个矛盾是国有企业的“伪所有权”与市场竞争对所有者角色提升的要求之间的矛盾。所谓“伪所有权”,并不是指没有合法的、正式的所有权人,而是这样的“所有权人”不能有效承担应有的责任。这是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但在市场竞争趋于激烈的新环境下,对业主的要求提高了,业主的“素质”不同,企业竞争的后果也会大不相同。这一点经常被用来解释国企经营不善、持续亏损的现象。分析近年来国企大面积亏损的原因,人们甚至有理由对国企领导人是否有明确的盈利动机表示深深的怀疑。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和其他公共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经营者的行为呈现出复杂的状态。在企业权力扩张的背景下,相当一部分企业,尤其是由差到好的老企业,改革以来从无到有,成为“新国企”,高层管理者实际上掌握了大部分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这些人不同于改革前的企业管理者,也不同于西方国家老一辈企业家雇佣的薪酬管理者。他们不同程度地具有企业家的性质,人们似乎对他们所拥有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持默认态度,认为“别人创办的企业就应该有合法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经营者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冒险者”了。但是现有的正式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并不都承认和保护他们事实上的权利。同时,在市场化过程中,企业经营者损害了合法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员工)的利益,从在职消费到资产转让,空间比计划经济时期大得多。如此一来,合理的否定和非法的控制,使得经营者的行为陷入了矛盾和扭曲的状态。的确,有的人完全“吃”和“挖”公有制,有的人却因为“正道”而“误入歧途”。公有制的所有权可以不实行。经营者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其所有权一直是真实存在的。如果现有制度不认可和保护,就会以与现有制度相冲突的方式表现出来。近年来,一些知名企业家“出事”,“穷庙富和尚”的现象普遍存在,不能单纯用个人素质来解释。中国特色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应该有一个更切合实际的解释。无论如何,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我们能否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家稳定和长期发展的制度环境。

第二个矛盾是部门和地区对国有资本事实上的所有权与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之间的矛盾。国有资本名义上或法律上归国家所有,实际上大部分归部门和地区所有,这是不争的事实。在非市场环境下,国有资本应该具有运营的现实可能性,“条块分割”是必然选择。“条块分割”的弊端已经有很多分析,比如人为切断生产经营的内在联系,重复建设,地区封锁等。在企业规模扩张、分化加剧的新形势下,“条块分割”带来了至少两个突出问题。第一,对迅速扩张的优势企业越来越难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尤其是直接融资支持,在自己的行政势力范围内消化竞争失败的劣势企业越来越困难。第二,“规则”和“区块”越来越难以在自己的行政范围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有能力的企业家。抛开其他问题不谈,这意味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原所有者无论是货币资本还是人力资本都出现了“短缺”。如果说在西方国家,私人、家庭和合伙人的资本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存在矛盾,那么在我们的经济中,“所有权分割”与生产和资本管理日益社会化之间也存在明显的矛盾。虽然这两种情况在具体国情和所有制性质上有很大不同,但在所有制形式的亲疏有相通之处。在西方国家,通过企业股权结构的“公开化”和“社会化”,即通过外部的股份扩张,包括企业上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我们面临的“条块分割”带来的矛盾也需要通过股权结构的开放和流动来解决。

这种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意义,就是为解决政企分开问题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个还是可以从比较的角度来理解的。西方国家的所有者职能与部分经营者职能分离,不排除在股权仍然封闭的情况下雇佣职业经理人,但大多出现在股权“开放”之后。一方面,“开放”使企业的权益不再等于(一般大于)原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由于多个所有者的存在,所有者(投资者)可以相互竞争和流动,形成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中产生的基本信息便于所有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这些变化使得区分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职能成为可能。对于我们面临的政企分开的问题,在坚持国有制的前提下,政府作为事实上的所有者在逻辑上是必然的,在政府之外寻找其他国有所有者是徒劳的。但是,如果一个企业只有一个政府部门作为所有者,而且这种隶属关系由来已久,那么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职能分离将会非常困难。只有引入新的所有者时,积极的变化才能开始,新老所有者是可移动的,可以以某种方式提供有关业务情况的信息。

第三个矛盾是国有经济战线拉得太长与随着市场竞争扩大而出现的“市场失灵”问题之间的矛盾。准确地说,在改革之前和改革之初,这个矛盾不可能突出,甚至不可能成为问题,因为在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候,不存在“战线过长”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没有大的发展的时候,也不可能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这个矛盾一旦凸显出来,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到相当程度了。最近强调缩短战线和调整国有经济结构,是基于市场经济开始在中国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特别是竞争性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在这种背景下,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并不具有确定的优势。虽然也有可能找到有竞争力的优秀国企,但大多都陷入困境。另一方面,单靠市场力量管不了、管不好、不想管的事情增加了很多,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将有限的国有经济资源优先转移到最需要、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次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涉及到国有经济在新体制中的“定位”。近年来,对国有经济有不同的观点,如强调“产权改革”,强调经营者的作用,强调建立竞争环境,他们之间有一些争论。在“产权改革”理论中,或明或暗地遵循着“公有物不能像私有物一样被关心和爱护”这一简单朴素的逻辑,其结论的倾向性也比较明确。那些强调管理者作用的人考虑到了现代企业中职业经理人的上升趋势,最近得到了人力资本理论和中国实践经验的支持。重视竞争环境的观点认为,最重要的是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以获得足够的信息来评价企业的绩效。从多个角度讨论同一个问题无疑是有益的,也说明了问题的复杂性。对于强调产权的改革者来说,有必要说明一个事实,在最推崇私人资本、最“自由放任”的国家,比如美国,也有一块“国家资本”或者“社会资本”。对于强调经营者作用的人来说,有必要解释一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代理成本普遍高于非国有企业的现象,就会发现重组后的国有经济经营者与一般意义上的经营者是不同的。对于强调竞争环境的人来说,也会发现重组后的国有资本大多不在竞争性领域。如果继续用一般的产权和企业理论来分析国有经济,将很难摆脱逻辑困境,因为其隐含的前提是,国有企业仍被视为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显然,对于基于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国有资本而言,其中大部分将处于非竞争性领域,或者对于正在进行战略重组的国有经济而言,需要一套更为实用的理论,包括国家理论、外部性理论和政府管制理论,以便更好地解释问题本身。

上面说的三个矛盾相互交织,不完全在一个层面上,但还是可以用统一的逻辑来解释的。不难理解,第三个矛盾是基本的,需要通过国有经济的职能转变和战略重点的大幅调整来解决。这样一来,很可能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国有资本会转移到非竞争性领域。理论上要求摆脱将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作为普通企业对待的局限。对于由于各种原因长期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虽然这部分国有资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减少的趋势),第一、第二个矛盾是无法避免的,必须解决。基本途径是在引入资本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其核心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机制。

其次,上述三种矛盾的产生和解决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或者说只有过渡“转向”到一定程度才会发生。没有商品市场的发展,这些矛盾要么缺乏发生的基础,要么虽然存在,但不会尖锐。换句话说,商品市场在解决了一些问题之后,又提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商品市场本身能够解决的,必须依靠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这样,我们就有了前面提出的问题的答案: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也遵循从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顺序,这完全是由市场化进程的内在逻辑决定的。

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角度来看,资本市场有望解决国企改革中的以下问题。

一是支持国有经济收缩战线,重点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当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目标确定后,也就是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是否应该退出的问题确定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退出。我们不排除有一部分国有资本通过改变实物形态的用途直接“退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资产专用性的存在,首先要解决国有资本从实物形态到价值形态的变现问题,否则仍然无法“退出”。比如,国有资本要退出一家纺织厂,该厂的机器设备、厂房、库存等明显不适合国有资本的新用途。因此,首先,适当的交易者要通过拍卖、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国有资本变现,在变现过程中要给出合理的价格,不能出现国有资本被低估的问题。这就需要一个资本市场来解决国有资本退出过程中的“找交易者”和“求交易者”的问题。

第二,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核心是大企业的成长和新的分工合作体系的形成。这几年产品和企业的两极分化会导致两个重要的结果。一个结果是大企业的成长,特别是一批按国际标准衡量的大企业的逐步形成。商品市场竞争的胜利,为企业在生产、技术、销售、管理、品牌等方面“成长”奠定了初步基础,但如果没有资本市场的支持,企业扩张的速度会相对缓慢,部分企业可能会停滞在现有水平。世界上大多数知名的大企业都有很好的资金支持体系,比如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这也可以解释,在发达国家,上市公司通常只占公司总数的很小比例(比如千分之一或两个),但大公司很少不是上市公司。另一个结果是,占企业总数大多数,在竞争中失败或者至少没有优势的企业,会有一个与大企业分工合作重新组合的过程。新的分工合作关系包括横向关联(如成为大企业生产体系中的最终产品生产者)、纵向关联(如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和产品推广者)和混合关联(如跨行业融入大企业的多元化业务结构)。目前,有一种明显的倾向是对中小企业持轻视态度,认为这些企业没有规模优势,因此没有竞争力和发展前景。事实上,在一个合理的经济体系中,大中小企业有一个适当的比例关系,大多数企业还是中小企业。至于“规模经济”,根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有大量实证经验支持的观点,所有能在竞争环境中生存的企业都有其规模合理性。我们过去的问题不是大量中小企业的存在,而是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缺乏高效的链接。例如,一个行业中的所有中小型企业都生产最终产品。在这种形势下,唯一的出路就是通过收购、兼并、破产、托管等方式,重建大中小企业的分工与合作。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市场不仅不可或缺,而且最具优势。

第三,有助于解决企业产权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中的一系列基础性问题。作为企业改革的目标,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明确。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关注组织结构的变化,追求组织形式与国际经验的相似性,如形成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国有参股机构等。,而容易忽略资本市场作为其基础的作用。但没有资本市场,产权边界的确定、股东作用的发挥、管理者的监督、经营业绩的评价都是治本之策。以很多人们谈论的产权问题为例。如果资本市场没有“交易”,资产的价格就无法确定,产权的价值边界也就不明确。其次,在市场交易条件下,资产会流向评价高的主体,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如果没有因流动而带来的效率提升,所谓的“产权清晰”就没有太大的意义。虽然我们不能断言,有了发达的资本市场,很多长期困扰我们产权和企业组织结构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可能需要其他条件的配合),但如果没有资本市场的作用,这些问题肯定是解决不了的。

如果说,产品市场的发展使过去十年的国有企业经济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随着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前面分析的诸多矛盾的解决,将使我国国有企业的体制转轨取得质的进步,从某种角度来说,将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框架的基本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