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2)不同管理体制的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委派或职工选举、政府批准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导,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清晰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制度。(3)不同治理结构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监管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4)管理者的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由上级任命,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核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并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是雇佣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