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要约收购?什么是非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购买上市公司股份,可以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经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施收购。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购买其部分股份(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二十四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继续增持的,应当以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的方式发出要约。

第二十七条

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或者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价款;以合法可转让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还应当提供现金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