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规定
法律分析:法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自己的公司借款是可以的。因为公司不能直接或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提供贷款。
企业法人能否借给公司资金,主要看注册资本是否已经到位。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并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是可以的。如果一方面企业注册资金不到位,另一方面又是向法定代表人借款,就不合适。
法定代表人是长期不归还借款的公司股东的,该股东借款应当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全体股东同意,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应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按期还本付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