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减资过程
公司减资,无论盈余资本是否低于法定标准,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有效贯彻资本决定原则,保障交易安全,减资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控制。根据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原则上不允许减少。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资,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资金太多。
原公司资本太多,形式资本太多。如果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资本效率,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公司亏损严重,资本总额与实际资产差距过大。公司资本已经失去了应有的证明公司信用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没有因公司连年亏损而得到回报。
二、公司减资的具体方法
1,减少总投资。
减少出资总额,改变原出资比例。
2.减少各股东的出资额。
在不改变出资比例的前提下,减少各股东的出资额。
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式可以混合使用。
三、公司减资的基本操作流程
1.董事(会议)制定计划。
董事会制定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等。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减资。
股东(会议)对董事(会议)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由全体股东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3.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自股东大会决定减资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系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和公告是公司在减资中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这一义务的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能对公告的方式和频率有具体要求,需要在办理前与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按其要求办理。
5.债权人保护程序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债权已经到期,他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公司拒绝或迟迟不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6.资本验证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范畴,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自由决定资本的增减和增减幅度。但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减少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限)经有经验的机构验证。因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应聘请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7.章程的修改
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缴足出资后,应当同时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四、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披露处查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减资(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原件”指“公司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
2.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1份原件,注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
4.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1份原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经过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8.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刊登的减资公告(原文1)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
9.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