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的六大铁律是什么?
法律分析:六大铁律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现场运行安全实际,明确对违反六大铁律的员工和承包商进行处罚。文件规定,员工违反六大“铁律”,但尚未造成事故的,给予“记过”处分;导致事件发生的,给予“降级”处分;造成一般及以上电力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对违反六大“铁律”的承包商,将永久取消其在广东电网系统工作资格。近日,广东电网公司通过安全生产大讨论,宣传普及“六条铁律”,做好答疑解惑,抓好“六条铁律”落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审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决,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