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山西省国资委发布《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共八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监督问责、附则等内容,着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有效保障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共有四十七条措施,分为八章。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样式和要求,结合省属企业的实际情况,经过局部细化后制定。
第一章“总则”对本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合规管理的概念、合规主体的责任等基本内容进行了说明。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明确了企业内部合规管理体系的组织建设和具体职责。列出党委、董事会、经理、负责人、合规委员会、首席合规官、业务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
第三章“制度建设”明确,企业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和涉外业务的具体制度或具体指引、操作指引,构建分层次、分类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四章“运行机制”从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合规审查、合规风险应对、合规检查、违规整改、合规管理报告、合规报告、责任追究、合规评价等方面提出要求。特别是明确了合规审查机制,进一步突出了合规审查的刚性约束,确保“审查必须进行”,促进企业提高审查质量,更好地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五章“合规文化”要求企业积极培育合规管理文化,通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增强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营造合规氛围。
第六章“信息化建设”要求企业加快建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控和风险分析。
第七章“监督问责”,明确了省级SASAC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八章《补充规定》要求各企业结合实际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市国资监管机构参照本办法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大原则。企业只有依法经营,才能行稳致远。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将合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从指引升级为规定,合规管理成为国有企业的义务。
2020年,省国资委出台《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晋发〔2020〕5号),引导企业加快合规管理,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制度设计、制度建设、工作协调、信息化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当前,省属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严峻,迫切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因此,需要制定一个内容更全面、要求更高、措施更实际、更适合省属企业的刚性约束的合规管理办法。
以上内容请参照《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