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公司章程对股东还有约束力吗?
公司注销后,章程对股东没有约束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清算后注销的,法人消灭,原股东协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注销前,应当履行股东协议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法人消失。法人消灭后,股东资格消失,原股东协议无效。公司注销前应当履行股东协议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并依法完成清算和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1)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人终止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法人在清算中的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置以及法人终止清算,但法人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算结束,法人注销登记完毕,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法人在清算结束时终止。
第55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消。
(三)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
(4)免除债权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一人所有。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注意事项: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往往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向相关股东追偿,实现自己的债权。?
2.清算人应当对违法行为负责。根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和清算人在清算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将受到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3.按照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的具体规定进行清算。合伙企业清算时,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应当对债务承担清偿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企业破产时,行为人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