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何江幕墙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1.向劳动行政部门(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举报。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200-300元,胜诉全部由公司承担)。3.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者诉讼中,你可以要求除了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依据见参考文献部分)。但是既然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最大的问题就是你需要证明你和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条,公司花名册,门禁卡,考勤卡,工服,报销单据,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文件,以及其他所有非公司员工不能知道的事项。补充问题:去工商局有什么手续——不是去工商局,是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监察的部门,这个部门不管劳动争议。如果我辞职,公司是不是一定要给我——只要你能提供我上面说的证据,100%就能追回你应得的工资,并增加25%的经济补偿金。我们公司的文秘工作更差,四个月只有两个月工资——你可以联合起来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在提供证据等方面会有更好的效果。参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010430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注释法释[2001]第14号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强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可以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