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1。对象条件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即公司发行并由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公司股票和公司以其个人名义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前者是公司在发行股份过程中保留或未出售的股份,后者是公司购买本公司股份后尚未注销的部分。2.市场条件上市公司收购必须通过证券交易场所完成。3.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是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大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垄断和任意控制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各国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情况,对各类以收购上市公司为基础的资产交易或产权交易持谨慎态度。

公司被收购后的债务处理:公司原有债务由被合并公司继承,但可以在收购前与债权人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减少债务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和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和提供与投资者上述条件相匹配的证券和服务。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的明确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的真实信息。证券公司拒绝提供信息或者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应当告知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出售证券或者提供服务。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规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