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者如何盈利?

1,用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出标书,需要招标就要向招标单位支付几千甚至几万元的所谓工作费,无论是否中标都不退。有的地方投标人要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所谓建设管理费才被允许投标,有的没有开具税务局开具的发票,只用白纸。

2.用保证金赚取利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前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保证金。如果多家企业投标,总金额都是上百万元。有时候项目因为各种原因长期不能结算,押金至少压了半年。中标企业确定后,投标企业从投标企业取回保证金将有所延迟。

3、招标单位或招标管理部门设障收费。在招投标中,企业明知一些投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置成本陷阱,但为了中标不得不进去,花在一个项目上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企业反映,一个标书花几万甚至十万是常事,10的标书投入一两个也不错。

4.赌一大笔钱。要求企业以30%以上的巨额保证金参与投标。比如一个造价只有3000万元的项目,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缴纳654.38+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拒绝银行保函)。如果他们中标,资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建筑安装费用只有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总造价的33%以上,大大超过了履约保证金的上限(一般为合同价的10%)。一些招标单位或招标管理部门与有意向的单位设置“陷阱”,以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情的潜在对手。

5.这个项目只能通过中介来运作。投标人只能通过工程中介联系业主。没有中介的运作,就无法获得有价值的信息,编制出令评委满意的标书,报出接近标底的价格,中标。而那些人脉很广的中介机构,都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标管理部门有利益关系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为了不违反合同法,为了迎接有关部门的检查而订立的表面合同,称为积极合同。幕后按照事先约定,让包工头签订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更大一部分利润收回,单独分包。如果签了正合同的单位不同意投标单位的“负合同”,就拿不到工程,承包商只好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