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依法分立、合并或者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第九十一条
破产财产在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养老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保险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第九十二条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的,其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法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前款规定的人身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转让或者接受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扩展数据:
根据《保险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定对非寿险合同的投保人进行救助:
(一)投保人损失在5万元以下,保险保障基金给予全额救助;
(2)投保人为个人的,保险保障基金救助金额为超过5万元的损失金额的90%;投保人为机构的,保险保障基金救助金额为超过5万元的损失金额的80%。
前款所称投保人的损失,是指投保人的保单利益与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理赔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二十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破产的,其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法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的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受理。
第二十一条被依法撤销或者破产的保险公司,其清算资产不足以支付人身保险合同的给付时,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对保单受让公司进行救助:
(一)投保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的90%为限;
(2)投保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移后保单受益不超过转移前保单受益的80%为限。
保险保障基金按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当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稳定为原则,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财务状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为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可以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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