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吗?
没有特别的限制。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营业机构的负责人。
可见,非国有资本控股企业没有这些讲究。如果未来两个子公司中有一两家在股权转让后由国有资本控股,那么兼职就需要相关机构的授权,授权后可以兼任。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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