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并在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的制度。项目建设期间,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作为项目投资人。目前,代建制在国内建设领域发展迅速。施工企业必须认真分析代建制的影响,认真研究代建制环境下的对策。
1代建制的政策基础
在我国,代建制的理念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确立,但直到近几年才成为明确具体的政策文件和实施办法。代建制的政策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984、国务院在《关于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各部门、各地区要组建一批具有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承包公司,逐步使其成为组织工程建设的主要形式。”“工程承包公司应当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准备和竣工调试实行全过程总承包或者分部承包”。
(2)2003年,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3)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和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用户。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机制。”
(4)2004年9月,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投资体制改革会议,要求在全国逐步推广“代建制”,同时公布、研究、起草了一系列相关文件。
(5)2004年6月,建设部发布《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对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资质、业务范围、委托方式、管理机构、服务收费、执业原则等进行了规定,对引导项目管理公司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意见。
(6)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和建设项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例如,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建委发布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若干规定》。
2国内代建制的演变过程和发展势头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代建制在美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代建制一直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发展演变。根据美国“设计-建造”协会2000年的报告,采用设计-建造总承包的比例已经达到30%,预计到2005年将上升到45%。项目代建制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已经非常普遍。美国、加拿大等国大型工程公司的主要业务形式是项目代建服务,其中总承包业务占60% ~ 85%,项目管理服务占5% ~ 15%。
目前,在我国政府投资领域兴起的“代建制”源于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1999年4月,专业从事项目管理的上海浦东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计委委托,在上海市启动财政投资项目采用代建制试点工作,全程代理项目实施。2000年3月,上海市重大市政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研究通过鉴定。同年,上海正式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高速公路投资领域,完成投资项目11个。这些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都采用了代建制。2001年4月,由上海隧道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上海大连公路隧道发展有限公司,以BOT方式负责大连公路隧道项目的实施。
2002年,国家有关部委组织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改革”课题的研究。与此同时,上海、深圳、重庆等国内部分省市也相继试点了“代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2年5月,宁波市政府颁布了《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2003年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2月2日,65438,国家发改委领导同志在内部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开展代建制试点。2003年6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投资体制改革方案。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开始全面推行或试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北京市政府于2002年开始实施代建制。截至今年3月底,已在回龙观医院、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和体育训练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佑安医院改扩建工程、中央音乐学院排练厅、综合楼等16个项目实施代建制,其中1个项目(回龙观医院)已完工,2个项目在建。已决定实行代建制管理。进入2004年后,北京市政府加大了政府投资管理改革力度,“代建制”将在更大范围内推行。从目前的公安政法、社会事业、党政机关等试点领域进一步拓展代建制。到人行天桥、公交车站、城市道路、水利设施等贴近百姓生活的领域。今年4月,北京市建委还确定了43家建设项目管理企业作为具有从事代建资格的试点单位。
2004年2月11日,深圳市政府授权市交通运输局正式签订《深圳市南屏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委托代建管理合同》。这是深圳首个采用“代建制”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据说在市政道路建设中采用“代建制”模式也是国内首例。广州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城建项目全面实行“代建制”。今后,广州市负责项目建设的政府部门不得自行建设,财政性资金投资占50%以上、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全部纳入“代建制”范围。据悉,山东省近日作出决定,对政府投资项目、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对预算内项目实行“代建制”。2004年,江苏省发改委拟定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开始选择10项重大社会事业(总投资1.01.6亿元)进行试点。近日,昆明市政府已批准成立昆明市公益性项目管理中心,将逐步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日前有消息称,重庆将在黔江机场、江北机场扩建工程、渝西多个公益性水库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实行“代建制”。四川省政府决定在高速公路、地方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代建制”试点。
可见,项目代建制作为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新起点,已经从最初的探索阶段,走向了不断完善、逐步推广的阶段。
代建制的运作模式
项目代建制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主要有三种运作模式。
3.1项目全过程代建模式
用户提出项目建议书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理机构,签订投资方、代理方、用户三方合同,明确权责,代理方承担项目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等风险,节约奖补和超标罚款;项目可行性报告由代理方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受委托的咨询机构通过可行性研究和评估论证,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金额和相应规划,并授权代理方办理项目核准手续,领取投资许可证;由代理或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内容和概算审查,进行施工图设计,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协助用户办理征地、拆迁等手续;通过招标选择项目监理单位,在建设期内组织管理项目建设;通过招标选择建设单位,包括必要的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履行工程建设职责,及时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并负责保证工程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
3.2两阶段代建模式
代理建设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项目前期代理,第二阶段是施工代理。第一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项目前期代理机构,在用户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协助用户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并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评审,通过论证完成项目立项。设计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实施,并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内容和预算审查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协助用户完成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投资方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第二阶段,发展改革委根据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标准、内容和投资预算,招标选择项目代理,并签订投资方、代理方和用户三方合同。项目代建方承担项目工期、质量、投资风险,奖优罚劣。授权代理人办理工程开工申请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代理人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或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履行工程竣工验收和按期交付的职责,负责保证工程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
3.3联合代建模式
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过论证,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水平和长远规划基本确定后,发展改革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代理机构。代理商的投标必须达到初步设计阶段的图纸和文件的深度。中标代理与投资方、代理方、使用方签订三方合同,明确责权利,代理方承担项目工期、质量、投资等风险,节约奖励,超额处罚。这种模式一般要求代理人组成联合体,包括投融资、法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延伸到初步设计。
代建制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我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传统建设管理体制的重大冲击。同时,也必将对建筑企业产生影响和挑战。
4.1代建制使工程咨询管理企业的市场主导地位上升,但相对而言,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并没有提高。在传统的投资建设管理体制下,特别是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政府在招标建设过程中一直处于强势地位,而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处于从属地位,在建筑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并不显著。随着国内投资体制的改革和代建制的推行,建筑市场原有的竞争格局被打破,增加了新的因素和变量。在投资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管理链条中,这些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加强,而单纯从事建设的企业的市场地位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4.2施工企业对接市场水平提高,成本和难度增加。在传统体制下,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企业的市场对接和公关重点是政府层面。在代建制下,代建公司成为政府的授权主体,施工企业也必须对接代建公司。虽然推行代建制的主观愿望之一是减少甚至消除政府权力在投资建设领域的寻租空间,但在当前的社会制度和人文背景下,政府对投资建设管理活动的影响将长期存在。因此,施工企业在与市场层面对接时,必须兼顾政府和代建公司,需要考虑的细节增多,交易成本和难度加大。
4.3施工企业低价竞标更加激烈。根据现行的代建制运行规定,代建公司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并与之签订合同。代建公司的收入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代建管理费,占项目总投资的0.8% ~ 2.0%,另一部分是投资节余的节余份额,占节余的30% ~ 50%。代建企业本身就是市场竞争和经济利益的主体,利益最大化是其天然的追求目标。降低投标价格和工程造价将是代建公司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和途径,这也是代建公司在与投资者、用户和承包商的四方博弈中的最优均衡。在施工承包招标过程中,低价竞争更加激烈,“关键在于资源,价格决定成败”的复杂市场竞争效应更加明显。
4.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刚性约束增加,弹性变小。由于代建公司是一个商业化、社会化、职业化的专业化组织,员工大多是专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项目投资的控制效果与其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必然导致严格的过程控制和严格的决算封顶制度。过去施工企业采用的中间过程通过变更和索赔增加收入的做法,已经没有更多的弹性空间,刚性约束明显增加。
代建制环境下施工企业的对策
从宏观上看,代建制将对建筑企业的战略定位和组织结构调整起到导向作用;从微观角度来看,代建制将给建筑企业的营销运行机制带来新的变化。因此,施工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
实施5.1代建制,强化代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是对原有建筑市场主体的一种新的格局定位和制度安排。现有的建筑企业可以分为不同的市场和竞争水平。对于大型集团建筑企业来说,需要仔细研究代建制下集团公司的总承包定位,这也是集团企业发展战略中需要研究的内容。目前,代建制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直接投资的市场份额有其容量限制,但从发展趋势来看,代建制项目的应用范围将会扩大。在北京,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声称自己的开发项目将采用代建制。一般来说,集团施工企业在企业能力类型上要不断快速地从施工总承包向项目总承包、向项目总承包演进,这也是国际大承包商组织结构和职能结构转型路径的一般规律。旧的建设管理体制是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管理。国家发改委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建设部负责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前期的业务,大部分施工企业都不熟悉,能力也不具备。因此,大型集团企业应注重培养项目全过程总承包管理的综合能力,一是采用自然积累的方法,二是采用资源重组的方法。
5.2当企业处于施工承包商层面时,代建公司是施工企业客户关系管理体系中的新成员。根据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原理,应建立一系列管理机制来满足代建公司的需求并实现其价值。与建筑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目前的建筑公司大多因为自身业务功能不全,需要与有实力的建筑承包商合作,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互用的目的。
5.3认真研究代建制的运作模式和运作规则,探索和掌握对接代建企业的规律,保持和发扬以往代建企业在营销方面的成功经验,相应改变习惯做法中与代建制规则不相适应的部分。
5.4加强绩效管理能力,认真研究和实施施工过程中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从技术和管理方面进一步探索低成本竞争下的利润空间和生存之道。
更多工程/服务/采购招标信息,提高中标率,可点击官网客服底部免费咨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