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前的债务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1。对于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股东不能证明转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转让股权时,可以约定原股东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这份协议只约定了转让的双方股东,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在出资范围内对转让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的法人连带主张,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