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输送是什么意思?
利益输送是证券市场中的一种不公平现象。上市公司向大股东输送利益,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互益,以上市公司虚假重组为名帮助套现限售股,等等。这些不公平的利益输送行为无疑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阻碍了市场的正常发展,应该坚决杜绝!
“利益输送”是由约翰逊、拉波尔塔、洛佩兹·德·硅烷和施莱弗(JLLS)于2000年提出的概念。其原意是指通过地下渠道转移资产,企业控制人将企业的资产和利润转移到自己手中的各种合法和非法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对小股东利益的侵害。
我国法律对“利益输送”没有明确的定义,理论界对“利益输送”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多从经济、金融领域进行研究。
有学者认为,“利益输送”通常是指上市公司与公司股票的庄家或与其他上市公司合作,利用内幕信息或管理手段,实现上市公司股价的波动或经营业绩的变化,从而使庄家或其他公司获利;
有学者认为,“掏空”又称掏空,是指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利用其绝对股权或控制地位,采取一些非法手段转移上市公司资产或利润,甚至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
常见的利益转移方式
1,投标绑定,带有不公平技术标,列出某些厂商有资格投标。
2.出价。
3.以过低的价格将公共财产出售/出租给私人或财团,但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利益输送是合乎道德的。
比如政府免费提供土地,甚至补贴铁路公司,因为铁路公司亏损几乎很高,但铁路可以大大降低社会成本和政府支出;在台湾省,官方称之为“肥肉配瘦肉”(为了让公司做对社会有益的亏本生意,对赚钱的生意给他一些补偿),高雄捷运亏损就是政府给的好处太少的例子。
4.指定厂家议价。
5.先低价竞标,再加预算。
6.买通评委。
7.向投标人透露底价。
8.利用基金会转移资产。
9.将艺术设计图或表演分配给自己人,但价格过高或成品缺乏艺术价值;这是因为艺术品很难评估和比较,无法以传统方式竞价。相关的法律法规会特别宽松,可以合法的给自己人大量的公款(而不是合理的报酬)。
10.政府持有的资金在进出股市前,泄露了交易的相关信息,即报给中奖号码进行短线投机。
11.有些法律会屏蔽某些人的不当利益,产生公共利益。民众因为自身因素阻挠这类法案,也是一种利益输送。比如,自己经营工厂的立法者阻止更严格的排放和噪音法案,吸烟的立法者阻止扩大禁烟范围的法案,这仍然被认为是广义上的腐败。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