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的“三定”方案是什么?有多少内部机构?

中国组织网今日公布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有关规定。《条例》确定了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方案)。《规定》指出,改变国家铁路局职能,取消15职责,设置7个内设机构。具体组织如下:(1)综合部(外事部)。承担机关日常运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财务和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铁路运行监测分析,组织铁路行业统计工作。承办国际、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二)科技法律司。组织制定铁路技术标准,承担铁路技术监督,推进铁路科技创新。组织起草铁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研究,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