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优先购买权增资的限制性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法》对增资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性条件为:增资优先购买权的范围一般应以实缴出资比例优先,但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确认优先购买权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