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是去年5438年6月+10月成立的,开办费没有计入递延资产。今年调整后,纳入核销。我应该如何记帐?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准备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和试运行)之日起的期间。
1.当筹备期间发生开办费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相关科目。
2.生产经营当月开始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款: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税法规定要五年平均摊销,所以为了减少纳税调整的麻烦,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摊销,也可以一次性摊销到当年费用中,但要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即实际发生的费用只能记入当年。
具体调整方法参见/meitao mei/archive/2008/02/25/266444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