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农村商业银行是否属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作为全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先行者,广州农商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党委、省政府的政策和部署。根据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广州积极发挥对粤东西北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广东农村合作机构改革。经过三年多的筹备,在广东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广州、韶关相关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广州商业银行战略控股韶关农商行正式开业,这标志着韶关68年农村合作金融业务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也标志着广州农商行深度参与省内三地6家农村合作机构重组工作圆满完成。韶关农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率从两位数骤降至2.32%,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实施机构由旧体制下的商业银行向新农户转变,兼并重组化解风险,推进农村信用社微观服务能力改革,在“潮州模式”基础上谱写支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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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商业银行是与国有银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属于金融机构,经营存贷款和资金结算业务。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一般是为城乡人口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类型相对简单,如储蓄、贷款、转账、担保等。,如“农民小额贷款”等存贷款业务。国有银行一般为大镇大县的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种类也比较丰富。有信用卡(透支卡)、电子银行、国际业务等等。农村商业银行是作为独立核算法人的县级合作社,在县以下设立分支机构。国有银行有很多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事业单位,一般是一级法人。总的来说,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农村商业银行资金实力较差,业务种类较少。
2.本地化的优势。农村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立足于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商业银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社区特色,与所在区域的联系比其他金融机构越来越紧密,可以说是地方的“草根银行”。政府将农村商业银行定位为三农。在获得国家支持的同时,还从事大量政府指定的业务,这些业务往往很复杂,但没有任何好处。但也使农村商业银行能够在基层(农村)开展业务,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这是其他机构所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