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分红是否需要纳税、营业税或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以各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先分后税。具体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财税[2000]9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执行准则的通知》(国[2006 54 38+0]84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返还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所得,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为利息或股息、红利所得的,应按照《通知》第五条精神,确定各投资方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合伙企业向居民企业投资,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时,合伙企业应当确认投资收益,以两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居民企业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符合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免税收入条件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股东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款由支付企业依法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是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调整税务机关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最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尝试以不同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1874年才成为英国的固定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有全面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和来自本国的海外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一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比重很大,对经济影响很大。
2018年6月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1980年税法颁布以来的第七次大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