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股份认购的是什么公司股票?

中科的申购是武汉中科通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7月1日启动新股申购,股票简称中科通达。其申购代码为787038,股票代码为687038,顶格申购市值为7万元。

股票是股份公司向其股东发行的证明其股份的证券。它既可以作为购买的对象,也可以作为抵押品,是资本市场上主要的长期信贷工具之一。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最初是用于纸张印刷的,比如上海。在这种票据中,股票票据通常记录股票的面值、发行公司的名称、股票数量、发行公司的成立和注册日期、股票的发行日期、董事长和董事的签名以及股票的性质。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股票应运而生。这种股票没有纸质凭证,相关事宜一般存放在计算机中心。股东只持有一张股东账户卡,持有股票的品种和数量可以通过电脑终端查询。这种电子库存也被称为无纸化库存。目前我国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本都采用这种方式。

股份公司的设立: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设立公司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后,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已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得参与认购。募集资金的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募集,组建公司。2005年6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公开募集设立分为特定标的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

成立条件

1.发起人已达到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两个以上发起人设立,但不得超过二百人,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股份缴足之前,不得向他人发出要约。发起人、认股人缴足股款或者缴纳出资后,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定不成立的,不得成立公司。

3.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发起人必须按照规定申报文件,并承担公司的筹建工作。

4.发起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或者境外上市公司必要的章程以及有关规定起草和制定公司章程草案。以牧业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必须将章程草案提交创立大会表决。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将公司章程草案报送中国证监会。

5.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商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家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等公司组织。

6.有公司住所。公司的住所是总公司。公司住所地是确定公司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法院管辖和法律适用的依据。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住所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公司住所变更的,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