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分公司营业执照?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的流程:
1.分公司名称需要审核的,工商局在名称审核的时候会给一张名称审核表,填好之后拿着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名称审核窗口。(两到三个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和周日)免费。
2.分公司名称审核完成后,你需要拿着工商局给的名称审核证明,准备工商登记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指定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由总行出具并加盖公章);
(3)分支机构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的用途必须是商业用途。如果是房子,需要向当地居委会出具不扰民证明或者居委会同意将房子转为企业的证明,很难开业)。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出具房屋销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3.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改革会议纪要)
4.申请设立分公司(此表在工商局领取,即总公司申请地方分公司,须总公司盖章)。
5.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以上。
以上资料可由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公司印章:
1,分公司原件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