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公司是做什么的?

征信公司主要收集个人信用信息,为个人或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咨询。目前民间信用公司有芝麻信用、拉卡拉信用、前海信用、中诚信等。这些民间信用公司虽然没有中国人民银行的权限,但也是个人信用不可或缺的。另外,用户私人征信不良可能不会影响银行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但是人民银行征信不良肯定会有影响。

1.征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和处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和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活动。出自《左公八年》“君子言信而有征,故其怨远大于其身”。其中“信而征”是指可以验证其言之有信,或者可以征集、验证信用。

二、征信是由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并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活动。为专业征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享受征信的平台。

3.信用信息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会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反映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信用记录”。直到2012,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为征信提供直接依据。国务院法制办于2009年6月5438+10月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征信管理条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第四,征信活动起源于信用交易的产生和发展。信用是以偿还为基础的特殊形式的价值运动,包括货币借贷和商品信用销售,如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作为一种具体的经济交易,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信用的本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信用信息公示册是指被征信人(债权人)相信受托人(债务人)有还款能力,同意受托人在未来所做的承诺。但是,当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信用交易的范围日益广泛,特别是信用交易蔓延到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时候,一方要想知道另一方的信用状况将会极其困难。此时,了解市场交易主体的信用状况成为一种需求,征信活动也应运而生。可见,征信实际上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是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

5.征信在中国是一个古老的词汇。《左传》中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说法,意思是一个人是否守信是可以验证的。随着现代征信体系的发展,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在居民身份证之外又多了一张“经济身份证”,即个人信用报告。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经营范围是指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经营范围。

申请人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个或多个子类、中类或大类,独立申请经营范围登记。对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不规范的新兴行业或具体业务项目,可以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专业文件进行申请。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修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