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保密资格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法律,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的法人;依法成立3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没有境外投资(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具备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法律依据:《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第八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的法人;

(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

(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没有境外投资(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省),以国家规定为准;

(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具备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保密要求:

(一)保密制度完善;

(二)安全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的场所、设施和设备符合国家保密法规和标准;

(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考核程序完备;

(五)国家保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技巧

以上回答仅针对目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请慎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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