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2.总公司章程的复印件。(总行公章)
3.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总行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总行公章)
5.总机构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总行公章)
6.总行验资报告复印件。(总行公章)
7.总公司股东会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决议。(加盖总行公章和股东私章)
8.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9.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总行公章)
10.分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11.分行独立核算的证明,总行给分行的资金证明。(均须加盖总行公章)
一、营业执照的申请方法
(一)分公司名称审核,分公司名称也需要审核,工商局在办理名称审核时会给一份名称审核表,填好之后拿着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名称审核窗口。(两到三个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和周日)免费。
(2)分公司名称审核后,拿着工商局给你的名称审核证明,然后准备工商登记需要的资料,包括: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指定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由总行出具并加盖公章),
3.分支机构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必须用于商业用途。如果是房子,需要向当地居委会出具不扰民证明或者居委会同意将房子转为企业的证明,很难开业)。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出具房屋销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4.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改革会议纪要)
5.申请设立分公司(此表在工商局领取,即总公司申请地方分公司,须总公司盖章)。
6.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以上。
以上资料可由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交以上材料后,等待2-3个工作日出证,期间不收费。
二、建设分公司成立的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1。名称核验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公司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6.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用工商局出具的函件刻制公司公章。3.工商登记: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签署的委托书。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和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会议纪要5。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盖章)4。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企业法人代码证。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正反面同侧并加盖公章)3。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正反面同一面,并加盖公章)4。行政公章5。如果是分支机构,需要上级机关有效代码证复印件5份。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地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验资报告复印件7、银行开户许可证